资产管理处成立于2016年7月,是学校管理国有资产、维护产权完整、优化配置资源、接受社会资产捐赠的综合管理职能部门,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是:
1.负责落实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政策法规,制定和完善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标准和制度。
2.负责学校国有资产(含无形资产)的产权登记、产权界定、产权纠纷调处及资产清查、调配、转移、处置评估监管和统计报告等基础管理工作。
3.负责登记资产台账,保证资产账物相符,建立和完善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。
4.负责办理资产的验收、卡片录入、出库和领用手续等工作。
5.负责指导、监督、考核学校各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。
6.负责办理《国有资产产权占有证》、《土地证》、《房产证》等的变更和年检工作。
7.负责学校年度设备设施购置预算编制和资产配置计划调整工作。
8.定期和不定期开展资产清查,加强各项资产的计划申报、监督管理和资产核算。负责办公设备利用率、完好率的检测工作。
9.负责学校资产捐赠、回收工作。做好捐赠资产的登记、入账、调拨和资产回收利用工作。
10.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